2021年度文明交通“十佳”人物评选开始啦!

来源: 合肥文明网  时间:2021-11-19

 

  按照《合肥市2021年度文明交通专项提升行动方案》部署要求,为深化巩固专项提升行动成果,让“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”的模范家喻户晓,让文明出行成为常态,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文明交通“十佳”人物评选活动。

  一、评选内容

  通过单位推选、核验审查、市民投票、专家评审、公示通报等一系列规范化程序产生2021年度“十佳文明交通劝导员”“十佳文明外卖骑手”“十佳文明好司机”。    

  二、评选要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参与评选:    

  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
  (二)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;

  (三)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  (四)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的人员。    

  三、评选标准

  1.十佳文明交通劝导员

  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,模范遵守工作纪律;

  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;

  礼貌用语,态度友善;

  着装整洁,举止文明;

  主动帮扶老、幼、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,热情为外地驾驶人、游客指路引导。

  ★ 推荐单位: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(每个县/市/区/开发区限报3名)    

  2.十佳文明外卖骑手

  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,工作期间尽职履责;

  礼貌用语,态度友善;

  着装整洁,举止文明;

  骑行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;

  车辆干净整洁,不加装遮雨篷等违规设施。

  ★ 推荐单位:市公安局交警支队(限推报20名)    

  3.十佳文明好司机

  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,诚实守信;

  模范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规,自觉按道行驶,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;

  维护公共秩序,按位有序停车;

  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,保持车况良好、车容整洁;

  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和宣传员,积极倡导并带头践行“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”。

  ★ 推荐单位:市城管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国资委、市邮政管理局(各单位限推报5名,主要推报环卫、出租、公交、快递等重点行业驾驶人)    

  四、评选程序

  1.单位推选(2021年11月15日—20日)。各地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认真推选,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文明交通“十佳”人物临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,盖章表格需扫描成pdf格式报送。联系人:王老师,联系电话:63509771,电子邮箱:hfwmshijia@163.com。    

  2.核验审查(2021年11月21日—25日)。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核验审查,对于劝导员日常考核不达标、驾驶员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一律不得继续参加评选。    

  3.市民投票(2021年11月26日—12月3日)。开通网络投票渠道,发动市民广泛参与,并根据票数计入总分,每个类别前12名入选“十佳”人物候选名单。    

  4.专家评审(2021年12月上旬)。组织专家学者对候选人的工作事迹、获得票数进行综合评审,每个类别最终入选10名,共30人入选拟表彰名单。    

  5.公示通报(2021年12月中旬)。拟评选表彰名单在市属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,印发通报,并在总结表彰典礼上颁发奖杯证书给予鼓励。    

  五、工作要求

  1.精心组织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,以点带面,示范带动,营造文明交通“人人参与 共建共治”的浓厚氛围。    

  2.广泛宣传。各地各单位要以评选为契机,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,大力宣传“十佳”人物事迹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让文明交通成为文明合肥的闪亮名片,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满意度。    

  3.动态管理。各地各单位对成功推选的优秀典型要加强动态管理、跟踪培养、考核激励,鼓励先进典型发挥作用、不断进步,防止“昙花一现”。

  

  附件:2021年度文明交通“十佳”人物推荐申报表

责任编辑:徐程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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